武汉鲁华泓锦新材料有限公司碳九树脂产品升级改造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武汉鲁华泓锦新材料有限公司碳九树脂产品升级改造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开如下(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建设内容:通过新增或更新设备、优化工艺流程等技术改造措施生产功能性加氢石油树脂;配套储运、控制、配电、危化品存储等辅助设施改造或增加。
武汉鲁华泓锦新材料有限公司是由淄博鲁华泓锦新材料集团股份公司为配套中韩石化110万吨/年乙烯项目而设立的子公司,主要从事石化产品深加工业务。公司于2011年6月27日经武汉市工商局批准成立,原名“武汉鲁华粤达化工有限公司”,2018年更名为“武汉鲁华泓锦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主要以乙烯裂解装置副产的C5馏分、C9馏分及裂解燃料油为原料,通过精馏分离、聚合、加氢等化工工艺处理进行综合利用,生产C5石油树脂、C9石油树脂、C5/C9共聚石油树脂、C9加氢树脂、芳烃溶剂油、精双环戊二烯、电极包覆材料等产品。
现有工程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除含氢尾气外)经火炬系统燃烧后通过火炬排口外排、含氢尾气经导热油炉燃烧后通过导热油炉排口外排、加热炉燃烧废气经工艺加热炉烟道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两级碱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污水处理站废气排口外排、造粒机头废气采用“两级冷凝”处理,造粒机尾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处理,造粒废气经处理后废气高空排放、装卸废气及固定顶罐废气收集至RTO系统处理高空排放、HW08类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装置处理高空排放,各类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针对无组织废气,厂区定期开展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
现有工程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送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碳五树脂装置水洗废水、冷聚碳九树脂装置碱洗废水(含氟废水)、2#热聚碳九树脂装置汽提废水、碳五碳九共聚树脂装置碱洗废水(含氟废水)、碳九树脂A线加氢树脂装置稳定塔和汽提塔废水、碳九加氢装置生产废水、罐区储罐废水、设备冲洗水、循环水排污水、初期雨水。其中含氟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20m3/h含氟废水处理装置后与其他废水一起进入150m3/h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武汉化工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排入长江(武汉段)。
现有工程声源主要为压缩机、风机、泵等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安装减震垫、隔声等方式来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现有工程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催化剂、废渣、废吸附剂、废氯化钙、废油、污泥、废活性炭、废布袋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北部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