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教育局2024年秋季学期赴高校考核招聘中学教师公告(陕西考点)
为持续落实“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方案,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补充紧缺学科教师,优化学科教师配置,充实我市中学教师队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及《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及《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海南省洋浦中学-高中英语教师岗位的周子琦(2205************22),因个人原因放弃,无人员递补,故核减该招聘岗位数1个。
(二)根据《儋州市教育局2024年秋季学期赴高校考核招聘中学教师公告(二)》,以及面试、入围拟聘人选和人员递补情况,现将东北师范大学考点最终核减招聘岗位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1)。
(一)招聘岗位:儋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儋州市第一中学、海南省洋浦中学、儋州市民族中学、儋州市两院中学、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儋州实验学校、洋浦经济开发区第二中学等7所公办学校赴陕西师范大学面向硕士研究生考核招聘中学教师44名,其中中职教师4名,高中教师23名,初中教师1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量见附件2)。
2.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擅长与人沟通,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5.岗位所需的专业分类依据《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6.报考人员年龄、学历限制详见岗位要求,年龄限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1988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
7.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入围拟聘人选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注: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应学科及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承诺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报名时间:陕西师范大学考点自2024年12月18日9:00至12月26日17:00,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登录网站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2024年12月26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12月26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4年12月26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12月26日17时准时关闭。
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活动中心东二楼205(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西长安街620号)
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材料提交一致,报考人员应提交如下材料(网上报名提交电子材料需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建议在50KB至200KB区间):
(1)《儋州市教育局2024年秋季学期赴高校考核招聘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3)网上报名考生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了解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初审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后续考核环节。
1.网上报名考生需在现场报名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为材料的及时提交,请考生按照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5)提前准备好审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便入围面试资格复审时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审核。
2.报考后应及时登录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或者招聘现场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如考生未及时登陆相关网站了解报考信息,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工作人员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场工作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当面告知考生资格复审结果。资格复审通过的现场发放入围面试资格确认书,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发布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资格复审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复审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后续考核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面试考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考生面试结束离场后,到指定地点确认个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同时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拟聘人员现场签订《拟聘用意向书》。逾期没有提交《拟聘用意向书》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组织对已签订《拟聘用意向书》人员进行体检。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2022〕13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考察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及公示期间,如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录用的,一律不予录用。空缺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一)聘用的教师办理,享受海南省儋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儋州市人才优惠政策。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5年服务期聘用合同(含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教师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线:30,下午15:00-17:00。注:节假日期间不予咨询,敬请谅解。)
1.儋州市教育局2024年秋季学期赴高校考核招聘中学教师核减招聘岗位情况表(东北师范大学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