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234线阳春市松香厂至岗美圩段剩余路面预防养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最新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合同包1(国道G234线阳春市松香厂至岗美圩段剩余路面预防养护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没有被广东省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没有被阳江市交通运输局通报且取消(或限制)相应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提供书面承诺函)
(4)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无在岗项目,年龄不超过55周岁。(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国道G234线阳春市松香厂至岗美圩段剩余路面预防养护工程磋商文件(2023092501).zip(_修编稿)国道G234线阳春市松香厂至岗美圩段剩余路面预防养护工程-清单.pdf(_修编稿)国道G234线阳春市松香厂至岗美圩段剩余路面预防养护工程--预算.pdf(_修编稿)国道G234线阳春市松香厂至岗美圩段剩余路面预防养护工程--设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