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问十答!北京单位通勤班车使用公交专用道办理规则详解来了
新京报讯 据@北京交通消息,自6月1日起本市实施公交专用道优化调整措施,经交通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允许按规定使用公交专用道。5月30日,市交通委网站公布《关于核定单位通勤班车使用公交专用车道有关服务事项的规则(试行)》,明确办理规则等内容。用车单位可通过各区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窗口及首都之窗、市交通委官方网站等线上、线下两种渠道办理。
截至6月8日,市交通部门累计受理单位通勤班车服务事项200件,办结200件,其中线件,共涉及单位通勤班车299辆。结合开放办理以来群众咨询较多的问题,市交通部门进行详细解答。
通勤班车的办理主体为申请使用公交专用道的用车单位,即:在京办公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特别说明:承运的客运企业不能办理。因为单位通勤班车的使用主体是用车单位,是否有走公交专用道的需求也应由用车单位确定并申请办理。
市民可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渠道办理。线下可在各区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窗口咨询、办理;线上可在首都之窗、市交通委官方网站办理。注:线上办理需在首都之窗注册账号。
2.选择“在京单位通勤班车核定服务事项”,点击右侧的“办事指南”,网页将展示该事项的相关内容。
2.进入“在京单位通勤班车核定”事项,点击“办事指南”查看相关情况,点击“网上办理”登录办理。
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自有京籍大客车(行驶证标明“20座及以上”、“大型客车”)。或租用有营运资质的大客车(京B号牌)。2.车辆年度检验在有效期内,车辆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已处理完毕且一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3.通勤班车有固定的行驶路线,起讫地一端应在办公场所。
不可以办理。单位通勤班车可以是自有车辆,也就是本单位名下的车辆。如果租用车辆,应租用有营运资质的车辆,也就是京B号牌的大客车。
1.《在京单位通勤班车核定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可在首都之窗下载),须填写通勤班车固定行驶路线.《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 如果租用车辆,还应提供包车合同文本;4.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自申请材料提交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办结。线上办理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结果;线下办理的,办理时可以选择结果送达方式,可以线上送达也可以窗口自取,线上送达的前提是需要在首都之窗注册账号。
办理通过后,在收到办结通知书次日起,可以按照《办结通知书》中写明的公交专用道通行,使用期限最长一年。